澳門遺產攝影比賽 2015





澳門遺產攝影比賽 2015



澳門國際研究所, 站在無條件守護澳門遺產的立場以及為了鼓勵青少年認識澳門歷史-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現舉辦「澳門遺產」攝影比賽,以下為是次比賽的規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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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標的

「澳門遺產」-攝影比賽,舉辦的宗旨在於鼓勵青少年探索澳門文化遺產的知識。

第二條 參賽資格

1. 澳門遺產攝影比賽開放予所有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明文件者。

2. 該比賽由澳門國際研究所主辦,澳門數碼攝影學會及濠江中央獅子會協辦,分為兩個組別:

   學生組:所有於本年8月31日前就讀大中小學之青年。

   公開組:所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明文件持有人。

3. 所有參賽者可參與其中一組或同時參與兩組項目的比賽。

第二條 參賽資格

1.    每位參賽者均應於8月31日前遞交比賽作品的照片原稿,數量不限,收件地點如下:

   澳門國際研究所(新口岸柏林街240號,星海豪庭金星閣二樓)

   澳門數碼攝影學會(家辣堂街7街利美大廈13樓A座)

   公主攝影器材行(殷皇子大馬路59號)

   麗斯攝影器材行(澳門渡船街57號B/南灣大馬路616號)

   龍影激光數碼沖印(草堆街1A)

   恒星數碼沖印(澳門黑沙灣新街331號地下)/(氹仔南京街93號地下)

2. 作品大小應為20.3cm x 25.4cm(8”x10”) 至20.3cm x 30.5cm(8”x12”),必須以25.4cm x 30.5cm(10”x12”)黑咭裝裱。須連同作品的數檔案(圖片解析度不低於四百萬像素)一併交上,建議的最小壓縮為最大的圖像質量。

3.所有作品應連同報名表格一併放入信封內封口,信封請註明參加「澳門遺產攝影比賽」。注意請在每張照片背面黑咭部份寫上編號、題名、姓名、聯絡電話及參賽組別。 

第四條  使用權授權

1.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不論獲獎與否,均屬澳門國際研究所所有。

2.  所有參賽者均默認為授權予澳門國際研究所因比賽需求展出其作品而不須徵求作者同意及不另付報酬,同時澳門國際研究有權隨時用作宣傳或轉載作品,包括對作品進行編輯、出版、展覽、海報、網上登載以及其他用途。另外,參賽作品中涉及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等問題均由作者自負。

第五條  評判委員

評選團由舉辦機構代表及專業人士組成,共五位成員。


第六條  評審準則

1.  評審準則由評選團選出優勝者,但應按本章程為原則。

2.  每個組別的所有作品應予以評定,以評出每組的頭三名。

3.  可按評選團的判決定出優異獎若干。


第七條  獎項

1.每個組別均會選出三名優勝者,分別獎勵澳門幣五千圓、三千圓及一千圓,另外由AFDM評出特別獎得主,獎勵澳門幣一千圓。
2.由澳門國際研究所評選優異獎約干並獎勵澳門幣五百圓
3.所有參賽者均可獲發證書。

第八條  評選結果公佈及頒獎

1.  評選結果公佈及頒獎將在比賽年份的最後一個季度舉行。

2.  澳門國際研究所將抽選作品舉行攝影比賽作品展覽,日期另行公佈。

第九條  除名

任何不達到本章程的要求或違犯本章程任何一項規定之參賽者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第十條  諮詢


欲了解更多詳情及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澳門國際研究所(2875 1727)或澳門數碼攝影學會甄先生(6689 8687)。